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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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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是否有生父母的财产继承权


提问:

律师,你好,我三岁的时候就被亲生父母送给了我现在的养父母收养,到现在已经二十年了,在这二十年里,亲生父母偶尔会来看我。前两年我生母中了风,我也回去对她进行了赡养义务,现在我生母去世了(生父在几年前已经去世),我想咨询一下我能继承她的财产吗?养子女是否有生父母的财产继承权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子女与生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不再承担抚养教育、扶养帮助、赡养扶助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据此,养子女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亦因其被收养而消灭,养子女不得要求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不过,如果养子女既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也对生父母进行了赡养、扶助,那么,当生父母死亡时,养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虽然不享有继承权,但是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