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逐梦前行”——长春市律师行业“双优”表彰颁奖晚会
2019-08-30 浏览量:2098次
——热烈庆祝我所被授予“创新型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我所李慧律师荣获“优秀公益律师”称号
【本所讯】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暨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长春市律师事务所向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鼓舞和激励广大律师共同推进律师事业顺利健康发展。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律师协会决定对2013-2018年度全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的进行表彰,并举办表彰颁奖晚会。

会议上长春市司法局局长梁向东作主旨讲话
本次活动由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律师协会主办。晚会首先由长春市司法局作讲话,梁向东局长指出,40年前,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我国律师制度正式恢复重建,从此我国律师事业迈向了健康、快速发展的崭新阶段,在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春市律师行业坚持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不渝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风雨兼征40载,不忘初心再出发,面对新时候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的新需求,面对长春振兴发展,新时代的法律工作者,新时代的长春律师需要勇敢的扛起新担当,主动追求新作为,积极投入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中。再有一个多月,我们即将迎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华诞,让我们共同祝愿我们伟大的祖国更加繁荣昌盛,永远朝气蓬勃。
长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长春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王承伟宣读关于表彰2013-2018年度全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的决定。

近年来,在省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全市律师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积极作为,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政治坚定,业绩突出,作风优良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彰显了新时代律师队伍的风采,再现了当代律师的良好精神风貌,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律师协会在全市开展了,长春市律师行业双优评比表彰活动,经过公开推荐,评审,公示,等程序,并报司法局党组批准,决定授予吉林恒丰律师事务所等十家律师事务所为长春市领军型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授予吉林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人事务所等十家律师事务所为长春市创新型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授予吉林昆山律师事务所等十家律师事务所为长春市成长型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授予王哲等9名律师为长春市突出贡献律师荣誉称号,授予张树波等十名律师为长春市优秀青年律师荣誉称号,授予李慧等十名律师为长春市优秀公益律师荣誉称号,授予包晓莲等十名律师为长春市优秀巾帼律师荣誉称号。
因精诚团队精神,务实的工作作风,在业务管理模式和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勇于创新,独树一帜,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创新型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同时因我所李慧律师,热心公益事业,甘于奉献,积极服务民生,不辞辛苦,被授予“优秀公益律师”荣誉称号。
王承伟副局长指出,希望收到表彰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珍惜荣誉,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再创佳绩,希望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及广大律师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推动我市律师行业创新发展,努力为实现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晚会在由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编排的精彩节目中拉向高潮。本次表彰大会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