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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律师

刘占柱

出生日期:1980年11月

执业证号:12201201610490131

学历院校:吉林大学

联系电话:

工作简历:

2009年至2016年  白山市浑江区法院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

2016年至今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从事刑事辩护工作。

社会兼职:

司法部关于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库成员,

吉林省法学会刑法学专家库专家,吉林省律师协会刑民交叉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刑诉法学研究会理事,吉林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刑训营专家讲师,吉林司法警官学院行业专家,吉林财经大学校外指导老师,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法制副校长,长春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长春市法学会财税金融法制研究会常任理事,长春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公益律师,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业务专长: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只做刑事案件,所以专业。

成功案例:

在法院工作期间成功审理:

汪某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李某某重大集资诈骗案;

李某重大受贿案。

………….

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在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中心工作期间成功辩护:

在职务犯罪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的办案经营,曾代理多起副省级、厅级、处级职务犯罪案件,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张某某盗窃、故意毁坏财物案,经有效辩护最终法院未予认定盗窃、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当庭释放;

许某某玩忽职守案,经有效辩护,法院对许某某免于刑事处罚;

张某某六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有效辩护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邵某五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有效辩护最终认定非吸金额不到三亿,取得很好的量刑;

李某某强奸案,经有效辩护一审法院宣告无罪,被告人羁押四百天后被当庭释放,凭借该案被本所评为2019年最佳刑辩律师;

柴某贩卖毒品案,经有效辩护被告人由七年以上量刑,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陆某行贿案,经有效辩护检察院撤回起诉;

等多起检察院不予起诉、法院宣告缓刑案件。

………….

多年的刑事审判及刑事辩护工作取得的成功案例验证了只有专注才能专业,只有专业才能进行有效辩护,有效辩护不一定都是无罪辩护,是让被告人有尊严的进行审判,有效的保证被告人合法的诉讼权利。